通知公告

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学院关于招聘“岐黄科研导师”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1-09-08

为加快中医药教育创新发展,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体制与机制,根据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学院全程跟师实施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京中校发〔2021〕12号)要求,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九年制中医学、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配备科研导师。现招聘“岐黄科研导师”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作职责

负责北京中医药大学九年制中医学专业(领军人才培养计划)、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(华佗班)学生第3-5学年的科研训练,培养学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.培养学生科研能力。引导学生将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结合起来,鼓励学生探究性学习,培养学生的科研诚信、科学思维、创新精神,提高实践动手能力。学生参与科研导师的课题组学习每学期3次以上。

2.指导学生申报科研课题和论文撰写。培养学生发现科学问题、应用科学手段解决问题的科学素养,培养学生的科研思路与方法,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。担任导师期间,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,指导学生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。

3.指导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。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要求进行指导,使学生的科研能力在跟师期间基本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。

4.组建科研导师组。导师组成员建议2-3人,协助导师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和管理。在导师单独辅导基础上,通过讲座、集体辅导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培养。

5.负责学生科研跟师考核和质量督导。以学期为单位,根据参与课题研究、申报课题等情况,评定学生科研跟师成绩;通过评审、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质量考核和评价。

、聘任条件

1.热爱中医药事业,具有高尚的思想政治素质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,身心健康。

2.中医药专业及相关交叉学科,具备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、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,具有在研课题,并具有在读研究生。

三、聘任管理

1.符合条件的导师将纳入“岐黄科研导师库”;导师指导学生期间,依照学校规定的培养硕士研究生标准计算工作量。

2.导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,学生根据导师介绍选择导师,经导师同意后备案;每位导师指导同年级学生不超过2人。

3.导师聘期为五年。根据工作职责实施年度考核,如不能依照要求完成工作职责,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者,取消其导师资格。

四、招聘方式

申报者填写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科研导师申报表》(见附件),经所在单位审核后(加盖公章),于2021年9月19日前报送至岐黄学院办公室,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qihuangjiaowu@163.com。

注:“岐黄科研导师库”建立后,经双向选择,本学期将为2019级九年制中医学专业(共计28人)配备科研导师。

 

办公地点: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(西院)管理学院楼五层531;

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,新食堂三层岐黄学院办公室

联系 人:韩老师15101063896;刘老师18618489066

 

附件.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科研导师申报表》

 

 

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学院

2021年9月8日